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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推荐技术调查官人选工作的通知
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市场监督管理局,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,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,有关行业协会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事业单位: 

为推动提升我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效能,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《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实施办法》(冀市监规〔2021〕6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规定,现就征集推荐技术调查官人选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范围

面向全省各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,征集技术调查官人选,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。本次征集的技术调查官人选,由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及有关行业协会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事业单位推荐产生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(一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廉洁自律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;

(二)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
(三)具有相关技术领域教育背景或工作经验,取得副高级以上(含副高)专业技术职称,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(含)以上,或取得国知识产权局专利预审员资格,业务能力突出;

(四)身体健康,能够按要求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等工作。

《办法》第六条规定的人员,不得作为技术调查官推荐人选。

三、推荐程序和时间要求

(一)各市局、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负责通知、指导辖区有关行业协会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事业单位等参与推荐工作,统一汇总、核实本辖区技术调查官人选推荐材料,报送省局。省直有关单位推荐材料直接报送省市场监管局。

(二)推荐单位推荐技术调查官人选,应填写《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调查官推荐表》,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,同时附送被推荐人学历、职称、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。被推荐人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

(三)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推荐表的word版、PDF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cbhc2019@163.com,书面材料邮寄至省市场监管局。

联 系 人:张建敏  0311-67565801

联系地址: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

邮    编:050091

附件:1.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调查官推荐表

          2.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推荐技术调查官人选工作的通知.pdf


文件转载自: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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